注冊德國商標選擇歐盟商標注冊渠道的原因如下:
1、 歐盟商標注冊費用低。
只需提交一次注冊申請,該商標就可以在整個歐盟20多個成員國使用。相比在各成員國單獨申請,成本大大降低。 2、 歐盟商標保護程序集中化。
一個商標注冊可以得到歐盟20多個成員國的保護,不僅是德國,歐盟所有國家都可以。 3、 歐盟商標是一個單一的財產(chǎn)。
只能作為整個歐盟(而非單個成員國)的財產(chǎn)轉(zhuǎn)讓。但是,一些帶有地理或其他限制的商標許可是可能的,甚至那些僅限于特定成員國的許可也是可能的。 4、 已注冊之商標可僅在一個歐盟國家使用。
在歐盟任何一個國家使用一個商標,都足以反制以商標未使用為由申請撤銷。 5、 享有巴黎公約優(yōu)先權(quán)。
如果同一商標被用于一種或多種特定商品或服務(wù),則在《巴黎公約》成員國提出申請6個月后申請共同體商標時,可以享有優(yōu)先權(quán)。6.已在歐盟成員國公布的注冊商標,
申請歐盟商標時,可以要求優(yōu)先權(quán)。 7、 可以進行一標多類申請。